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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1-09-15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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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园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1年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申报领域: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金融商务、电子商务、新型专业市场、创意文化服务、旅游休闲、健康养老服务8类。申报集聚示范区的,需要从现有同类型省级服务业集聚区中择优申报。
二、申报条件
符合《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贸服规〔2020〕12号)中申报条件要求,并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请你们严格按要求,认真梳理符合条件的集聚区并组织申报。
三、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发改委、开发区经贸局负责属地的申报工作,提交申报请示文件,并附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具体见附件)。
四、申报要求
请你们于9月28日(周二)前将2021年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申报请示文件2份,实施方案及其它相关材料4份(附件4和附件5仅需电子版),报送市发展改革委贸服处,同时发送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韩宪勇,联系电话:0551-63538340
附件:1.××县(市)区、开发区发改委(经贸局)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区的请示
2.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区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
区和集聚示范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贸服规
〔2020〕12号)
4.2021年申请新认定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和集聚示范区基本情况表
5.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及集聚示范区申报汇总表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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