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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合肥经开区企业服务平台合肥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

发表于:2023-11-06

作者:科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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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导读:为加快我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精神,制定本政策。1.支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面向工业互联网领...

为加快我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精神,制定本政策。

1.支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面向工业互联网领域开展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投资500万元以上且服务企业达到一定规模的,按平台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

2.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和应用。对获批行业或区域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建设运营单位,按其设备及软件投入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依托合肥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开展创新应用,年度标识解析量不少于100万条的应用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补。

3.支持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对符合条件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按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15%,给予10-100万元补贴。

4.支持企业“三化”改造和上云。支持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级,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竣工(上线)项目,按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支持企业上云政策,引导中小微企业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营管理等向云平台迁移。

5.支持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给予示范项目10万元一次性奖补;遴选“十佳工业赋能”场景项目,按智能软硬件投资额的20%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

6.支持5G+融合应用。每年遴选20个市级5G与制造业融合应用示范项目,以及20个5G在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养老、智慧旅游、智慧交通、智慧政务、智慧社区以及车联网等领域融合应用示范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7.开展“智改数转”诊断。建立合肥市“智改数转”服务商资源池,组织供需对接活动,引导服务商为企业提供诊断和技术服务。通过政府采购,委托诊断咨询服务商为企业进行“智改数转”诊断服务,同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诊断服务进行全过程监理和服务效果评估。

8.鼓励服务商赋能企业。对年度服务辖区企业20家以上且该部分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商,按照该部分服务收入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

9.支持利用资本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建立市级工业互联网重点项目库,引导现有产业基金优先支持工业互联网企业和重点项目。市政府引导母基金择优参股支持知名基金管理机构、产业链龙头企业及重点研发机构等,围绕重点产业链设立专项基金,集聚投资产业链要素资源和企业项目,推动产业链壮大发展。加强银企间双向推介、深度对接,摸排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向银行推荐;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探索知识产权、数据资产质押等融资方式,创新金融产品。

10.支持提升安全保障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专项评估等工作。鼓励企业开展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对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申报服务指南。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根据地方实际制定政策,给予叠加或错位奖补。引用现行政策的条款,按当年政策及实施细则执行。政策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同时与其他市级政策不重复奖补。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合肥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一、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政府采购的中标单位除外)。其中,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不享受本政策。申请的项目原则上须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
   (二)本细则主要适用于新增政策条款,引用条款按照原政策及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第一条“支持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条款、第三条“支持工业互联网核心软硬件产品研发和产业化”条款、第四条“支持企业‘三化’改造”条款、第五条“支持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建设”中遴选“十佳工业赋能”场景等条款引用的是《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条款。第二条“支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补贴”条款、第六条“支持5G+融合应用”条款引用的是《合肥市加快推进5G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条款。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一)申报单位均需要提供的基本材料。
   1.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推荐文件。
   2.申报单位的资金申请表(附件1)。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
   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
   5.申报单位在“合肥市工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注册并完成在线诊断相关材料。
  (二)申报类别。
   申报类别1:奖补标识解析创新应用示范项目。
   政策条款:对依托合肥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开展创新应用,年度标识解析量不少于100万条的应用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奖补。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应用企业。
  (2)依托合肥市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服务所产生标识解析量以申报通知申报截止日为准往前一年内不低于100万条。
   2.申报材料。
  (1)申报书(附件3)。
  (2)相关证明材料: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提供的年度标识解析量、二级节点服务合同及其他申请报告中涉及到的证明材料。
   3.支持方式。采取事后奖补方式。给予标识解析创新应用示范项目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申报类别2:奖补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
   政策条款: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给予示范项目10万元一次性奖补。
   1.奖补条件。企业入选当年度市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
   2.支持方式。采取免申即享方式。给予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示范项目一次性奖补10万元。
   申报类别3:奖补开展“智改数转”诊断。
   政策条款:通过政府采购,委托诊断咨询服务商为企业进行“智改数转”诊断服务,同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诊断服务进行全过程监理和服务效果评估。
   1.奖补条件。
  (1)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为企业提供免费“智改数转”咨询诊断的服务机构;或为“智改数转”咨询诊断提供全过程监督管理的综合服务机构。
  (2)中标服务单位完成合同任务并通过验收。
   2.支持方式。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为企业提供“智改数转”咨询诊断的服务机构和为“智改数转”咨询诊断提供全过程监督管理的综合服务机构给予支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6家诊断服务机构和1家综合服务机构。对诊断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的诊断报告进行评级,按照A级10000元/户、B级9000元/户、C级8000元/户标准据实结算费用,每家诊断服务机构最高给予100万元奖补;对按合同完成监理任务且通过验收的综合服务机构给予120万元奖补。
   申报类别4:奖补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商
   政策条款:年度服务辖区企业20家以上且该部分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商,按照该部分服务收入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
   1.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服务商。
  (2)年度服务本市工业企业20家(含)以上,且该部分服务收入不低于500 万元。
  (3)服务合同内容面向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环节。
  (4)以申报通知截止日为准往前一年内与企业签订合同的相应服务收入可以申请奖补。
   2.申报材料。
  (1)服务企业合同、银行收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记账联(县(市)区、开发区需验证收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记账联真实性及重复性,同时在存根原件上盖申报章),服务收入按合同、发票(不含税)、收款凭证三单最小值确认。
  (2)合同双方企业股东信息的相关材料,申报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合同双方企业无关联关系的承诺(附件4)。
  (3)服务商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5)。
   3.支持方式。采取事后奖补方式。按照服务收入不超过10%的比例,给予服务商不超过100万元的奖补。
   申报类别5:奖补工业互联网安全专项评估。
   政策条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工业互联网安全专项评估等工作。
   1.奖补条件。
  (1)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为企业提供免费工业互联网安全评估的服务机构。
  (2)中标服务单位完成合同任务并通过验收。
   2.支持方式。采取免申即享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2家安全服务机构。对安全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的评估报告进行评级,按照A级17000元/户、B级16000元/户、C级15000元/户标准据实结算费用,每家安全服务机构最高给予50万元奖补。
   申报类别6:奖补国家级网络安全试点示范项目。
   政策条款:鼓励企业开展网络安全试点示范,对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1.奖补条件。当年获批为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
   2.支持方式。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对国家级5G应用安全创新示范中心、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按照不超过20万元/户给予奖励。
  三、申报、审核程序
   上述条款,按照“网上申报(免申即享条款除外)、部门审核、联合审核、媒体公示、上报审批、资金拨付”的程序执行。
  (一)组织申报。
  企业申报主体首先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并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对照自身经济类型及发展实际,选阅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操作规程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工作;按照市经信局发布的申报通知要求,及时在网上提交真实、完整的申报材料,并关注部门初审意见,及时完善申报材料。原则上只上门报送材料一次。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
  (二)部门审核。
   市经信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或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出具评审意见。
   审核内容为(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2)提交的相关票据、文件材料是否完备;(3)相关票据材料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4)其它必要的说明。
  (三)联合审核。
   市经信局等相关市直部门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规定,组织对部门审核结果开展政策联审。
  (四)结果公示。
   联合审核结果在“中国•合肥”门户网站、市直部门网站、市产业政策信息管理系统和《合肥日报》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报政策条款、企业名称、项目名称、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为5天。
  (五)资金下达。
   经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由市经信局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市财政局在收到市政府批准文件后将政策资金拨付至市经信局或下达至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四、监督管理
  (一)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合规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对违反国家、省及合肥市有关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截留、挤占或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收回奖补资金,纳入征信体系黑名单,3年内不接受申请,并依法追责。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依据分工承担初审和对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监督责任,负责对上报项目进行把关。
  (三)咨询、设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对其编制的资金申报报告、审计、评估等报告的真实性、公正性、独立性负责。
   (四)市经信局与相关部门加强项目审核,并会同市财政局加强资金监管。政策资金按年度预算实行总量控制,如审核需兑现资金总量超出预算安排,则按等比例缩减原则予以实际兑现。
  (五)本政策与其他市级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细则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有效,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由市经信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修订完善。国家有关法律和省级及以上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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